省份 |
报名时间 |
笔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备注 |
甘肃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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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为《申论》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报考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系统的加试《法律基础知识》,报考地税系统的加试《税收基础知识》,报考公安系统的加试《公安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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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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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与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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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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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与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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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区 |
第二批2010/09/05-09/08
第一批2010/01/25-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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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2010/09/18
第一批201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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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与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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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
下半年2010/08/28-09/02
上半年2010/03/20-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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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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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为行测与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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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区 |
下半年2010/08/26-08/31
上半年2010/03/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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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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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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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 |
下半年2010/08/23-08/28
上半年2010/03/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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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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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分为4个类别,1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A【指考试大纲中的“申论A”】,2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B【指考试大纲中的“申论B”,下同】,3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B和《监狱专业知识》,4类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B和《劳教专业知识》。各职位的考试类别详见附件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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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 |
下半年2010/09/01-09/04
上半年2010/01/19—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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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3/1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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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占笔试成绩的4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40%)、计算机应用(占笔试成绩的20%),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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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 |
春季2010/01/09-01/18
秋季2010/08/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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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2010/02/06
秋季201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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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A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B类职位的报考者,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各职位将标明A或B类。报考法院、检察院书记员或法警职位,以及报考公安类职位的,还必须进行相应的专业科目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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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
下半年2010/08/16-08/20
上半年2010/01/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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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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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测与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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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 |
下半年2010/08/17-08/24
上半年招警2010/03/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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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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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公安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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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 |
下半年2010/08/16-08/20
上半年2010/03/1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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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半年2010/09/18
上半年2010/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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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为甲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类别为乙类职位的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省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职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专业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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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
网络报名2010/08/10-08/15
现场报名2010年8月12日至8月15日每天9:00至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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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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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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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考试2010/06/25-07/01
法检招考2010/06/21-06/23
2009/11/2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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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考试2010/07/31
法检招考2010/07/03
200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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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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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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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部分职位有专业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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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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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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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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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的人员,还需参加公安基础知识考试。报考定向招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的笔试单独命题,单独设置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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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区 |
其他单位2010/05/30-06/05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考2010/05/14-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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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单位2010/07/10,11
兵团招考201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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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均为汉语试卷。其中,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检法两院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人民警察、劳动教养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需加试《监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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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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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申论》(150分);
B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公共基础知识》(150分);
C 类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50分)、《专业知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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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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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考计算机、法律、财会、税收、公安、外语等专业性较强工作职位的人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知识》两科,报考其它职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其中,省、市机关和省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A卷;县(市、区)、乡镇机关职位的《申论》考试科目为B卷。
2、市以下法院、检察院系统专项用于招录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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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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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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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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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报考市级机关和市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考生,如没有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也没有通过大学外语四级考试,需加试外语(英、日、俄语任选一种)。外语成绩不计入笔试成绩,但须达到60分合格标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无领导小组讨论)和专业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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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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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为行测,申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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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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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科目为行测与申论。全省统一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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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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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类(A类)、专业技术类(B类)、行政执法类(C类)公共科目笔试均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范围以《湖南省2010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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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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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笔试分为A、B、C三类;A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A)、《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申论》三科;
B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B)、《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两科;
C类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C)、《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两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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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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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未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报考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业务职位的,加考《法律基础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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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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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我省普通公务员岗位的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申论》,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岗位还需进行《公安基础知识》的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满分200分,其余科目的满分均为100分。
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120元;报考非公安人民警察的其他岗位的人员,报名费用为80元(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不属公安人民警察,只需缴纳80元的报名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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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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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专业考试和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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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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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科目考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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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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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招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法律基础》和《英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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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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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进行专业科目笔试,地点由负责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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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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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各级机关招考公务员[不含提前组织录用的职位、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和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 《申论》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林业、监狱、劳教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2.提前组织录用职位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11:00 《综合基础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卷)
16:10--17:00 《心理测评》(限报考公安、监狱系统人民警察的人员)
3.乡镇机关面向优秀村干部及乡镇(街道)机关面向选聘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招考的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0年1月16日上午:9:00--11:30 《农业农村工作知识》
下午:13:30--15: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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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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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10月24日举行的2010年度全省公务员招考笔试工作延期举行,具体准考证打印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009/12/26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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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一般职位,只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两科,每科满分为200分,总分400分。公安、司法、检察、法院部门部分职位加试科目分别为《公安基础知识》、《监狱劳教基础知识》、《检察基础知识》、《审判基础知识》,统一纳入公共科目笔试考试,每科独立成卷,满分均为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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